Grunge在我的心中是一种最完美最纯粹的摇滚乐的形式,Metal有些死板而Punk过于简单,British很容易滑入到软绵绵的流行乐,以上的几类偶尔几首还可以但耐不住长听,只有Grunge统一了力与美、旋律和节奏。Grunge就像是一个不稳定的有机体,融合了多种音乐风格,同时也容易和极不搭边的元素一起发生变化,产生神奇的效应。Grunge + Jazz = ? 答案是来自Mad Season的Long Gone Day。

Mad Season是个超级乐队,像是变身之后的赛亚人,因为其成员来自顶尖的Grunge乐队——Alice in Chains、Pearl Jam和Screaming Trees。Lone Gone Day中Mark Lanegan深沉的低音和Layne Staley典型韧性的高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,萨克斯包含灵性的游走在打击乐和贝斯之间,一时间使我像是置身于电影”时间机器”中的飞行器里,在分钟之内看着沧海桑田物换星移,最终全部世界都被那甜味醉人的萨克斯给融化掉了。